董事会控制的法律方法
董事会控制权的法律方法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机制可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会方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人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从此可以看出,董事会人数一般为单数,这样有利于表决,这样更有利于公司管理。从表决的程序可以看出,只要控制董事会的席位就可以控制董事会的决议,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但一般要控制控股股东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才能顺利实现。
1、 控制股东会表决权,选举或指派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会成员。
2、 控制董事人提名方式。如董事只能由董事会提名,或持股的比例和时间进行限制。
3、 对董事的资格审查。如产生的时候须举行会议一致通过才能获得。
4、 限制董事的更换数量。如每年只能更换的比例。
5、 限制股东提名董事的人数。
6、 提高表决通过所需投票比例。如选举董事长,董事人选的提名,对外重大事项列为特别决议,要求2/3以上董事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