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 ?申请人主张?:祝某某自2015年2月起在被申请人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月工资4200元,主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1,800元、违法解除赔偿金88,200元、未休年假工资3,862元及加班费差额502,650元。
· ?被申请人抗辩?:
o 劳动关系自2024年9月8日起算,此前申请人与关联公司存在多次中断(累计达4次),主张二倍工资请求已超仲裁时效;
o 合同约定综合工资包含加班费,且申请人未举证加班事实;
o 解除原因为申请人长期未提供劳动,非公司单方违法解除
仲裁结果
· 确认双方2024年9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
· 裁决支付未休年假工资228.97元、加班费差额11,745.09元、违法解除赔偿金5,807.52元;
· 驳回其他请求(如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等)
律师忠告及建议
· ?注重证据留存?:祝某某案中,因缺乏书面请假证明,其主张的多年连续劳动关系未被采信。劳动者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书面证据,以便在争议中维护自身权益。
· ?关注时效风险?: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本案中申请人关于二倍工资及部分加班费的请求因超时效被驳回。建议劳动者在权益受损后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 ?审慎签署文件?:申请人虽签署了《保安任职须知及双方合同》,但其内容(如12ob综合工资包含加班费)可能对其不利。签署任何文件前务必仔细阅读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赵钰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