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代理电压力锅专利联盟重要成员美的集团诉中山市士林电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一案一审、二审均获胜诉。
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客户):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中山市士林电器有限公司
案由: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一审判决:(2010)中中法民三初字第80号
1.中山市士林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美的集团有限公司ZL200830223145.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2.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
3.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
二审判决:(2011)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76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代理律师:张爱武律师,广东粤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首家家电行业专利联盟“电压力锅专利联盟”专利托管机构、维权机构律师。http://www.yogoip.com/lawfirm/branches_more.asp?id=35a913f21644651dccec4bedd3587e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