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彩礼退还的法律问题。
我和前女友是经媒人介绍认识的,见面后觉得还行,就处起了对象。
因为我年纪也不小了,家里也着急,女友也同意结婚,我们就按老家习俗办了结婚仪式。
按照她家的要求,我家准备了18.8万的彩礼,和黄金首饰,就是传统的三金。
后面,我们就同居了。
可我几次提起去领结婚证,女友均找理由没去。
再后来,我们总因为一些小事吵架。
上次吵架后,她就回了娘家,再也没回来过。
我去找过她几次,她说我们性格不合适,要分开。
挽留无果,我也同意分开,不过彩礼和那些三金得还回来啊。
前女友开始说不会退。
后面又狡辩说,收钱的是她父母,她没钱,让我直接找他们。
她父母又把事情推给她。
反正就是两方踢皮球,就是不退彩礼。
徐律,我该怎么办?
能把她一家人都起诉,要求还彩礼吗?
徐婕律师的回答
根据传统习俗,儿女婚姻一般由父母实际操办,彩礼的给付方和接收方并非限于婚约男女双方。
在这种传统习俗的背景下,《民法典》规定,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加上,彩礼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遵循“谁收款、谁受益、谁返还”的原则。
如果你们家给付的彩礼是直接交付给女方本人,或女方父母仅为代收后转交女方,父母并非实际受益人,就不属于适格被告。
建议你起诉前收集整理彩礼交付的关键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条、证人证言等,明确实际收款人,若女方父母的确参与了彩礼的收取和支配,则可将他们一起列为被告,主张他们与女方共同承担返还责任。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