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抚养费的问题。
我爸妈离婚快十年了,我跟妈妈生活。
去年,我上初中了,生活费和教育费用都大大增加了。
可我妈妈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工资比以前少了很多。
而我爸爸这几年的生意却很红火,收入挺高的。
我就自己去跟爸爸说,希望他能每月给点生活费。
但是,但爸爸一口回绝了。
他说,他和妈妈离婚时,约定好了的,不给抚养费,而且写进离婚协议的。
徐律师,我真的不能找爸爸要生活费吗?
我还想读高中,读大学,花费肯定会越来越大的。
按照妈妈的身体情况,她肯定负担不起的。
我能不能要求爸爸每个月抚养费?
法律上会不会支持我吗?
徐婕律师的回答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且,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你父母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写明父亲将自己应当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财产作价折抵子女抚养费用,且你的母亲经济收入明显下降,而你的生活成本却明显增加。这种情况下,若你父亲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必然会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所以,你可以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如果你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起诉的。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