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赡养问题。
我跟老伴一共有两个孩子,都是儿子。
早些年分家的时候,两个儿子约定,大儿子负责养他妈,小儿子负责养我。
分家后没多久,我老伴就因病去了。
当年,我身体还健康,就自己独居,基本没麻烦过儿子。
可前几年一场病,让我腿脚不灵便了。
不仅如此,每月高昂的医药费更是让我拮据,那点退休金完全不够花。
我提出去小儿子家里住,可他拒绝了。
小儿子说,应该让老大先照顾我。
大儿子就说,他已经把老母亲生养死葬的义务尽完了,所以再也不管我的事了。
小儿子一听,就说老大不管我,他也不会管。
他们都不管,那让我这个腿脚不便的老头子咋过活啊!
徐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能起诉吗?
是起诉小儿子?还是两个儿子一起起诉?
徐婕律师的回答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通过约定就可以免除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你的两个儿子关于“由大儿子负责赡养母亲,由小儿子负责赡养父亲”的分工,属于子女内部责任分配约定,不能对抗父母依法享有的被赡养的权利。
赡养母亲的付出,是子女履行对母亲的法定义务;赡养父亲的责任,是另一项独立的法定义务,二者不能抵扣、不能抵消,不能以已经赡养一方老人为由拒绝赡养另一方老人。
你老体弱,生活困难,可以起诉两个儿子,请求判令两个儿子共同承担赡养费。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