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遗产问题。
我儿子去世了,他那个对象小李说要去告我,和我争遗产。
事情是这样的,我儿子跟小李处对象那会儿,我儿子的确说过,把他名下的那套小房子送给小李。
这事儿我知道。
当时他们感情好,打算今年结婚的,我也是赞同的。
那时候,他们好像还写了个赠予协议。
但是因为小李的个人原因,房子一直没有过户。
后来,我儿子就生病了。
那段时间,都是我在医院照顾他。
小李呢,就偶尔来一趟,看看就走了。
我儿子很难过。
我也觉得很失望,就跟他说,让他们两个断了,房子也别给她了。
我儿子想了好几天,最终点了头。
于是,我们专门喊了两个见证人,写了撤销赠予书。
我儿子还签字,捺印了的。
没过多久,我儿子没熬住,走了。
他走后,小李来找我要房子,我拿出儿子写的撤销赠予书,说房子不给她了。
可小李不干了,说什么赠送了,就不能撤销。
反正,她就是非要这套房子,还说我不给,就法庭上见。
徐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小李真起诉了,法院会判她赢吗?
徐婕律师的回答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即在一般赠与中,在赠与财产权利实际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财产属于动产,一般为动产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财产属于不动产等需要办理权利转移登记手续的,则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之前。
只要你儿子曾在其去世前确作出过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且案涉赠与合同并非法律规定的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现案涉房屋仍然登记在赠与人名下,尚未进行权利转移,按照法律规定,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