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遗产继承的问题。
我爷爷奶奶共育有三个子女,分别是我大伯,我爸爸和我姑姑。
十年前,我爷爷去世了,奶奶今年也去世了。
他们名下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产,没有留下遗嘱。
按照我的理解,这套房子应该是我爸爸他们三兄妹平分。
可最近几天,我们得知,大伯和姑姑已经自行办理了财产公证。
好像是我伯伯放弃了继承,全部由我姑姑继承这套房子。
但是,他们没有通知我爸爸。
我爸爸没有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表示放弃继承,他们怎么就能办了遗产公证呢?
徐律师,我们家能去起诉吗?
我爸爸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这套房产吗?
徐婕律师的回复
你的爷爷奶奶生前未订立遗嘱,因此他们留下的房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你的爸爸作为你爷爷奶奶的子女,系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与你伯伯和你姑姑共同继承作为遗产的案涉房屋。
你伯伯和你姑姑在办理法定继承公证时遗漏了你爸爸。
这一行为损害了你爸爸的继承权,因此该公证书对你爸爸不发生效力,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
建议你家先与你伯伯和姑姑沟通,要求依法分割房产。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