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我和老公现在正在商量离婚的事情。
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已经谈妥了。
车房平均分,一人一半。
孩子一直都是我在照顾,抚养权归我。
唯独孩子抚养费的金额,我们约谈越生气,一直达不成一致。
孩子爸爸工资挺高的,每个大概有一万五,收入非常稳定。
但他只同意每个月给2000生活费。
我觉得这个金额有点低,完全不够孩子开销。
而且,为了照顾孩子,我暂时没有上班的。
我没收入,孩子爸爸应该多补贴一点吧?
但孩子他爸坚持,就每个月2k的抚养费。
还说不行就诉讼离婚,让法院判。
我自己也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看到很多人说抚养费其实不只是生活费,还应该包括孩子的学费、医疗费、课外班费用这些。
如果是这样,一个月两千是肯定是不够的。
我的孩子身体不大好,每个月都要进医院治疗的,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些钱如果都从2000块钱里出,那真的很难覆盖了。
可孩子爸又不同意增加了。
徐律师,我该怎么办?
是不是可以另外约定看病的钱?
徐婕律师的回复
孩子的抚养费金额,主要看三个因素:
1. 子女的实际需要
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开支。
2. 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工作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月总收入的20%-30%计算。
3. 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会参考你所在城市的人均消费性支出。
上述三个因素决定的是每月固定抚养费。
您孩子的医疗费可以单独约定,由双方另行分担,不计入固定抚养费中。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