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您好!
最近,我发现我老公和他的初恋在一起了。
他不仅帮那个女人还债,还给她买了车,买了房子。
那些钱,都是我们婚后一起创业挣的。
现在,他却背着我在外面给别的女人花。
我真的很想离婚。
但目前有一个特殊情况,我怀孕了。
我已经四十多岁了,这个孩子是好不容易通过试管才怀上的,对我来说非常珍贵。
目前的胎象也不太稳定,医生让我卧床休养,不能操劳,也不能有太大情绪波动。
所以,我暂时不能和他们撕扯。
我想把孩子生下来后,再和他们慢慢算账。
徐律师,我想问你,追回那些钱,法律上有没有时间限制?
我担心如果拖太久,会不会就过了时效,或者证据会失效,导致钱要不回来了?
那些钱是我幸苦打拼攒下的,我不甘心就这样被别人占去。
但目前最重要的还是保住孩子。
希望你能帮我分析一下,我该如何安排才最稳妥。
非常感谢你!
徐婕律师的回答
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的老公基于自己的不道德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其赠与行为无效。
建议你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固定证据链,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赠与行为与婚外情关联。
关于诉讼时效,你不必担忧。
对于这类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时效从你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即便从现在开始算,三年的时间也足够等到您生产后身体恢复再维权。
最后,提醒你可联合司法力量,申请法院调查令,查封对方隐匿财产,确保执行到位。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