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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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恋爱经济纠纷,哪些钱可以要回来?

作者:徐婕律师团队时间:2026年03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1次举报
2026-03-09

问:徐律师,我想跟您咨询个事情

我和前男友同居了大半年。

这期间,所有的房租水电、生活开销,包括他的衣服鞋袜,都是我出的钱。

他生日的时候,我还给他换了电脑和手机。

另外还有几笔是我直接转给他的,给他还信用卡。

前前后后差不多花了七八万。

现在我们分手了,我就想问问,这些钱我能不能找他要回来?

我这边有消费小票和转帐记录。

聊天记录我也没删过,能证明是我们俩一起花的。

麻烦徐律师帮我分析分析,给我支支招。

徐婕律师的回答

恋爱救济纠纷,哪些钱要回来呢?

一、小额赠与,一般不能要回

比如,情人节、七夕、520、生日等特殊节日或纪念日的转账。

这类转账通常被认定为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分手后一般无法要回。

二、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金额,一般不能要回

比如特殊数字:520、1314、999 等。

这些转账是为了增进感情的无偿赠与,分手后一般不予返还。

三、共同花销,不能要回

一起吃饭、旅游、住宿、看电影等共同生活消费。

无论由谁支付,这些支出都被视为维系恋爱关系的共同消费,属于自愿付出,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对方分摊或返还。

四、借给对方的钱,可以要回

最好有借条或者转帐备注等。

或者明确提到 “借款”“还款” 的聊天记录。

五、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花销或转账,可以要回

比如购买房产、汽车、支付彩礼、大额转账等。

这类赠与被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前提。

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条件不成就,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

徐婕律师,电话:15320401482(微信同号),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511761077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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