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徐婕律师团队帮9岁娃追回数万元抚养费,助大家认清这个关于抚养费的离谱误区!
重庆沙坪坝的初夏,我接过一份特殊的委托,为9岁的小远代理抚养费纠纷案。
小远的妈妈林女士坐在我对面,手里攥着厚厚一沓缴费单,眼圈红得像浸了水的纸:
“徐律师,婚还没离,他就一分钱不给,这抚养费,真的能要回来吗?”
这句话,戳中了太多婚内分居家庭的痛点。
是不是只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才需要付抚养费?
当然不是! 小远的案子,就是最直接的证明。
持续17个月的分居,孩子成了“被遗忘的人”
林女士和张先生结婚十余年,育有一双儿女,日子原本过得平淡安稳。
可从三年前开始,两人矛盾爆发,张先生干脆搬离了家,从此对一双儿女的生活便置若罔闻。
林女士一个人扛下了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就连孩子感冒发烧的医药费,都没从张先生那里拿到过一分钱。
更让人心寒的是,林女士先后两次提起离婚诉讼,要么被驳回,要么无奈撤诉,张先生始终以“婚还没离”为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
从2023年*月到2024年*月,整整17个月,小远每月****元的抚养费,张先生分文未付。
这笔数万元的费用,对靠一己之力支撑两个孩子所有开支的林女士来说,是压在肩上的千斤重担。
作为小远的代理人,我们接受案件委托时就明确告诉过林女士: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孩子的父母是否分居、婚姻关系是否存续而消失。
父母处于分居状态,只要一方没有实际抚养孩子,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以公积金抵抚养费?法律不认可这种“甩锅”
庭审那天,张先生的态度依旧强硬。
他对拖欠数万元抚养费的金额没有异议,却抛出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
“我的工资要还房贷,手里没闲钱,要不就用我的公积金来抵抚养费吧。”
这话一出,我方立刻反驳:
“公积金是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既不能直接抵扣抚养费,也不属于可以随意支取的生活费用。你所谓的‘没钱’,不过是逃避责任的托词。”
在充足的证据和实实在在的法律依据面前,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求,判决张先生一次性补齐拖欠的数万元抚养费。
抚养费,不止是钱,更是孩子的安全感。收到抚养费那天,林女士抱着小远哭了。
小远却懂事地帮妈妈擦去眼泪。那一刻,我无比坚定自己做婚姻家事律师的初心。
在太多的离婚纠纷案里,孩子往往是很容易被忽视的群体。
有的人把孩子当成争夺财产的筹码,有的人用“没离婚”当挡箭牌逃避抚养责任,却忘了,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那些被拖欠的抚养费,耽误的可能是孩子的一顿营养餐、一本课外书,甚至是一次重要的体检。
我想告诉所有正处于分居或离婚拉锯期的父母:
分居,分的是夫妻的共同生活,不是父母对孩子的共同责任。
抚养费,付的不只是钱,更是孩子成长路上的安全感。
也想告诉那些正独自扛下育儿重担的妈妈们:
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别忍、别等、更别慌,法律会保护孩子们。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