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婕律师团队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132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何女士因与丈夫张先生感情不和,于2019年6月起诉至重庆市**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明确婚生子的抚养权。据何女士本人所述,第一次起诉离婚前,已与张先生分居近半年,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驳回何女士的离婚诉求。2020年7月,接受何女士委托担任其离婚诉讼的代理人。
办案经过:
调取第一次起诉的庭审笔录、结合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张先生对于已经分居的事实不予认可,何女士也没有提供分居的证据材料。商议后决定在第一次判决生效一年后,再次提起诉讼。2020年10月第二次提起离婚起诉,立案后,梳理并协助准备了双方分居的证据材料。在第二诉讼离婚的庭审中,面对证据材料,张先生承认了分居事实,但提出双方是因工作原因分居,不是因感情不和分居。重庆市**区人民法院考虑到何女士和张先生婚生子身体有疾病这一特殊原因,双方若能和好,对于孩子健康成长更为有利等情况,亦没有直接判决离婚,驳回了何女士的诉求。
一审判决后,对于是否离婚,再次征求何女士的意见。何女士要求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明确表示,不堪忍受张先生的“冷暴力”,迫切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商议后决定提起上诉。2021年3月,该离婚诉讼案件在重庆市第*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庭审中,张先生仍表示不同意离婚,希望能够和好。二审提交了新证据,用以证明张先生久拖不离,不是因为对何女士有多深的感情,也不是顾忌年幼的孩子,而是因为何女士提出离婚的条件,无法达到他的要求!
徐婕律师办案感想:
协议离婚不成可诉讼离婚,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一方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能够说明夫妻感情很不好,矛盾难以调和,走到了诉讼离婚这一步,但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对此是需要举证的,尤其是婚龄长的夫妻。诉讼离婚,是需要证据材料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仅仅坚持诉讼,法院可能不一定会判决离婚的。比如前段时间的咨询:与妻子分房近十年,不搬家,直接去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具体还因案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