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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友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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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公司法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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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彭友来律师|时间:2018年05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731人看过
文章作者:彭友来律师
证明责任一直有 “民事诉讼的脊梁” 之称,
故而有 “举证责任之所在,败诉之 所在” 的法谚。
我国法律实践普遍认可 “谁主张谁举证” 规则,法院判决书甚至直接援引该规则,但是,谁主张谁举证是建立在待证事实分类说的基础上的,因而,一直以来,大多数人认为,消极事实无法举证,故而有谁主张积极事实谁举证。
以下这篇读书笔记,是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仅当作简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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