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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调房产、继承等2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作者:周红笑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33次举报


北京下调房产、继承等2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自2021年11月30日起,北京市将下调经济合同公证房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等2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改进政府定价方式并同时限定最高费用总额。


涉及房产的继承、赠与和遗赠的公证事项

    调整计价方式,减轻公证费用负担。按照国家要求,结合近年来房产价值上升情况,相关公证事项由原按房产受益额比例计价调整为按房产面积计价,每建筑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0元。


    以社会关注的商品房继承公证为例,一套单价2.72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21.14平方米的商品房办理继承公证,按原标准应交纳1.79万元,按新标准应缴纳9691.2元,降幅达46%。


“证明合同、协议”公证事项

    合理设立阶梯递减费率,进一步降低按标的金额比例计价标准,由原按标的金额比例七档计价调整为按标的金额比例三档计价,并将第一档费率由0.3%降为0.24%,平均收费额降幅约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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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对于以上两项公证收费,均增设了“天花板”价,以“限高”的方式避免公证费用过高。


    具体来说,规定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公证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规定单件证明经济合同、协议公证事项公证费用不得超过1万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


    下一步,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司法局将加强对公证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市司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优化公证执业环境,完善利企便民举措,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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