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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3

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发布者:陈孝东 时间:2016年10月23日 23时00分 | 已阅读: 5770 | 举报

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212号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212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资质的机构开展的基本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附件的规定执行;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212号

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1212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资质的机构开展的基本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附件的规定执行;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应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依法合理收取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服务和强行收费。

      三、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定价形式和收费标准等,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司法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省物价局、司法厅鲁价费发〔2000〕218号文件附件2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法律服务 收费标准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

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解答法律咨询

      (一)简易法律服务咨询不收费;

      (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100元/件;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20-200元/件;

      咨询时间超过1小时的,可按20—100元/小时实行计时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一)申请、声明、委托书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20-100元/件;

      (二)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和仲裁申请书等:40-400元/件;

      (三)析产、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30-300元/件;

      (四)民事合同、经济合同、契约及其他法律文书:40-400元/件。

      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3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基础服务费300-2000元/件。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计算比率

      10000—100000元(含)部分4%--5%

      100000—500000元(含)部分3%—4%

      500000—1000000元(含)部分2%—3%

      1000000元以上部分0.5%—2%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曾代理一审或者二审,又代理二审或者重审、再审的,其服务费按照初次代理收费额或计费比例的50%-70%收取。初次代理依法实施收费减免的除外。

      四、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3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累进计费。

      五、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5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每件不低于1000元。

      六、代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4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七、办理见证事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3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转让、租赁、财产继承、赠与、经济合同见证等,按标的额的0.2%收费,每件不低于200元。

      八、其他事项

      (一)法律事务疑难、复杂、重大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可与委托人在政府指导价上限基础上协商收费。

      (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免除收费;委托人确有经济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酌情减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