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白衣天使,大家都不陌生,立即回想起医生、护士。可提起黄衣天使,大家也可能纳闷,这是---?其实我们很容易想到,这就是我们天天见面的城市美容师——环卫工人,当然这是我给他们的称呼。对于这两种职业的人,为什么对他们的态度会大相径庭呢?原因是社会地位、劳动待遇、工作性质的不同引起对他们不同的态度,这也是国家体制和人性所为。我之做这样的对比,是让大家、让社会更多的了解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
经调查走访了解,我市环卫工人绝大部分是农民,每天早上3 —4点起床,工作10—14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不分天晴下雨,不分酷暑寒冬,每天在打扫着城区卫生,保持着城区居民的卫生环境,而每月工资平均下来还不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更不用说社会保险待遇了。按目前我市的物价,他们辛辛苦苦干一天活只能买一斤多大肉,难以维持生活,更谈不上幸福指数。环卫工人作为城市的“美容师”,干着最累的活,拿着最微薄的收入,还受不到社会的尊重。
作为一位法律工作者,抛开社会责任和社会道德,仅就环卫工人的劳动问题谈一下我的看法。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工部门应与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环卫工人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环卫工人可要求双倍工资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对于低于最低工资和随时加班的环卫工人应要求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报酬和加班费。对达到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用工部门应相应提高环卫工人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鉴于达到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不享受劳动待遇,所以他们的关系按民事关系处理。大多数环卫工人在职迫于各方面的考虑,不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离职时应考虑自己的劳动利益,因为那是用血汗和生命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