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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香律师
执业资质:1330220**********
执业机构: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02-312号(330弄26号)东轩大厦10楼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离婚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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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案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男,,,,,,,,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女,一、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民初字第??号,依法改判。判令被上诉人返还300000(叁拾万元整)及利息(按年息6.5...
不当得利,上诉查看:4533次2015-11-03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