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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强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万谷硅巷705室
擅长领域:税务合同纠纷合同审查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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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公司为自己提供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最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刑事判决,因为被告人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会计,引起网友吐槽:如,云南创收第六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这水平?无语!震惊!……但鲜有对...
虚开 辩护 税务查看:3084次2020-08-27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