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王红志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王红志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8日|分类:知识产权 |470人看过
刘某因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被大兴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家属委托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会见,积极同办案单位进行沟通和提交法律意见,并在检察院批捕阶段争取不予批捕的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不予批捕建议,变更了对刘某的强制措施,成功取保候审。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