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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一样

发布者:潘成东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公司法 |354人看过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有人把“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这三个不同的概念混淆,按照《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组织等机构,是对这些机构的拟人化的称呼;法定代表人是指法律规定的该法人的代表人,在一个法人内是唯一的,具有特定性和固定性,一般是该法人的一把手;而法人代表是指经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或授权的代表,在一个法人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具有不特定性和非固定性,只要是经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或授权随都可以担任。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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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两者的概念不同。如前所述。

第二,两者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法定代表人只能是确定的一人,而法人代表是不确定的,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受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职权的其他人。

第三,产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律或章程规定依法定程序产生。

第四,权限不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要受到授权范围的限制。

第五,登记、变更的程序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法律程序。而法人代表不需要登记,变更也不需要程序。

第六,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法人承担,只有超出委托权限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才由法人代表承担。而法定代表人是当然的法人代表,通常情况下,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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