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富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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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死刑辩护经济犯罪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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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界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

发布者:覃富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805人看过

企业不需年检 律师界也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

从今年3月1日起大陆企业不再需要年检,法律系统的律师们获知此消息后纷纷强烈要求废止对律师的年检,并认为年检是打压律师的一种手段,责问司法部年检有何法律依据,此一提议在网上引起众律师的共鸣。

大陆工商总局昨天下发通知称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企,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这则消息引起了一直对律师年检有非议的律师们关注,一些律师发出倡议,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随后很多律师网上呼应、力挺。

就职北京的邓xx律师发微博“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他说:“企业都不需年检了,法官、检察官从不需年检,因此强烈要求司法部废止律师年检,同意请转!”

他还质问:“年检是不是打压律师的一种手段?司法部年检有何法律依据?”

对于邓xx律师的倡议,大陆律师肖xx、张xx、张xx、陈xx、贾xx、吴xx、刘xx、李xx、王xx、刘xx、周xx、李xx、王x 、张xx、邢x、 冉x、杨xx、 王xx、王xx等纷纷响应:强烈呼吁停止律师年检!

李x律师认为,“律师年检是对律师制度发展的巨大束缚。公检法每五年必须更新换代!”王x律师也分析说,“年检就是控制,乃至打压的手段,律师有错,随时可处理,为何年检?法官证、检察官证、警官证为何不年检?都是法律人,不公平,企业都不年检,律师还有必要吗?”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王xx认为,同时需要终结的还有限制非北京户口律师进京执业的制度。

有律师总结说:“说直接一点,年检就是一些主管部门纳财的手段,也是滋生腐败的一种源头。”不少律师网上达成共识认为应该就此“起诉司法部”。

北京一位吴医师对律师年检抨击说:“中国特色,人在证途上。机构如此臃肿,古今中外没有,光凌驾在政府职能部门之上的党务机构就已经无比庞大。所以,创造出发证、年检等事来显摆显摆,要不就没事做了。”

民间对律师界的倡议也非常支持,有广州人表示,既然实行年捡,那就要包括党政机关都年捡。甘肃兰州人表示,法院、检察院应开门听取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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