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邹拥军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5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宝安某公司员工因公司无故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并将员工工龄清零,员工不同意,公司高管提出不重新签订合同就无权使用机器设备,为此,工厂员工近几百名员工集体罢工并到劳动部门投诉,其中33名劳动者提出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
2、本案系集体劳动者维权案件,事发突然,劳动者提供的证据有限,双方各执一词,但经本律师认真梳理,认为公司目的就是为了清理公司员工工龄,且个别高管的言论事实上已构成了解除劳动合同,经与部分员工沟通,分析了利害关系,员工统一了诉求,即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案经仲裁、一审均败诉,通过上诉,二审法院支持上员工的诉求,公司方后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
3、通过此案对企业有很大的启示,即企业在面临劳动合同重大变更时,应尽可能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存在重大的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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