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公司是一个设计公司,进公司时公司让我们签了一个“自愿加班协议”,规定如果是工作完成不了,自主加班。自愿加班不给加班费,请问是否合法?”
我的回答:
1、你和公司签不签“自愿加班协议”,效果都是一样的!
2、因为在公司加班给不给加班工资,关键看是不是自愿加班,如果是自愿的就不用给,不是自愿的就得给;
3、如果你的工作既不是公司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公司认可的加班记录,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就不属于加班,无须支付加班费。
4、因此,加班如果不是自愿的,就需要得到公司领导的认可,同时还要注意保留加班记录作为证据,这点非常重要,关系到今后你能不能拿到加班费,证据不用太完整,一个电话录音也是可行的!
我的解释:
1、如果劳动者履行了用人单位规定加班的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同意的加班,用人单位才支付加班费,
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或者同意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2、小知识:
公司领导对你说:“你对加班怎么看吗?你愿不愿意主动加班?” 你该怎么回答?
标准答案应该是:
“不加班是能力,加班是态度,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当然是态度去补。我相信我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