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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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发布者:秦舰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596人看过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时间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同意于【】年【】月【】日(解除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日程安排

1、乙方应正常工作至【】年【】月【】日,并应在【】年【】月【】日前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2、最后计薪日为【】 解除日。

三、相关费用

1、除正常发放的每月工资外,甲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该补偿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与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所有补偿。

2、就乙方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甲方额外支付补偿人民币【】 元。乙方同意不得再就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进行投诉。任何情况下如发生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事宜,则乙方应立即将该项补偿返还给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则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四、双方在此确认

均了解《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劳动保护、档案转移、年休假等各方面)。除本协议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都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要求其它报酬、费用、赔偿或补偿。

五、工作交接特别约定

【】

六、保密义务

乙方于在职时所掌握到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应严禁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及任何有关管理、技术性或商业情报,否则甲方有权保留法律追溯权;乙方不应从事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

七、其它条款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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