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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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凡新说:知名企业公关引发的悲剧,怎能不再上演?

发布者:曾凡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消费权益 |2176人看过

    对于企业来说,公关原本是极其正常的事务处理。但是,基于现实的竞争环境,其经常被异化为采取行贿、不正当竞争等方式来谋取利益或避免风险。


    过去,直到现在,当贪官被推上被告席时,行贿的名单里经常有知名企业。


    而如今,另类的竞争逐渐引人关注,即舆论公关、造势。黄光裕与陈晓的竞争,我们看到了舆论的影响和威力,据媒体报道两边的公关资金有着巨大的落差;而蒙牛与伊利的是是非非,我们知道了舆论正在考验着中国的商业环境。


    当舆论不再被人相信,正如广告已经被人厌倦,企业的生存环境,必将更加恶劣。当消费者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和抉择时,企业面临的将是更为复杂的竞争环境。


    如果拥有雄厚的资金,便能引导舆论走向,甚至控制舆论,这将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当民众知晓真相时,正如同足球黑幕被揭开时一样,深感自己受到了愚弄。大家是可以不看球的或者不看国内足球的,同理,大家的生存、生活方式也是可以改变的。


    认真做自己的事,打造自己的品牌,必须要关注两个品:品德和品质。两者缺一不可,缺一便不能称之为品牌。做好品德和品质的公关,这才是真正的商道。


    防范公关引来的法律风险及道德谴责,任何一家企业都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教导员工:


    1.思想品德,从小学时就开始接受的教育,不可忘却;


    2.遵纪守法,每一位公民、每一家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生存的基本原则;


    3.欺诈、欺骗消费者,绝不能成就企业,只会自毁前程;


    4.诋毁、污蔑竞争对手,带来负面影响的不仅仅是对手,还可能是自己乃至所处的整个行业。


    曾凡新,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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