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新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法律文书代写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曾律说法·第1讲 严防法律隐患,不可忘记“海恩法则”

发布者:曾凡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3247人看过

曾律说法·第1讲  严防法律隐患,不可忘记“海恩法则”

主讲人:曾凡新(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培训讲师)

时  间: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地  点:合同法天空

   仍记得初中 时老师的教导,一定要努力学习,否则就去煤矿打工吧。老师的话语里饱含对学生的劝导和希望,也让我们知道了“煤矿工人工资高,但始终命悬一线”。

    多年过去,矿难依旧频发。传来的消息更多,或许是因为现在信息发达了!

    分析一次次矿难悲剧时,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想到“海恩法则”,它是由德国飞行员帕布斯·海恩对多起航空事故深入分析研究后得出的结论。

    海恩认为,任何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每个事故征兆背后,还有300次左右的事故苗头,以及上千个事故隐患,要消除一次严重事故,就必须敏锐而及时地发现这些事故征兆和隐患并果断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

    矿难发生之后,拘捕再多的人,判刑再多的人,即使枪毙有关领导层、管理层,也无法挽回那逝去的生命。

    作为律师,我不得不想起很多中小企业面临的生存困境。员工群体性离职、员工集体罢工、客户欠款再三拖延、企业资金链紧张等等,这些事件,看似突然,其实背后都隐藏着深刻的背景,即隐患由小变大、由少积多、由弱变强,最终酿成严重事件。

    除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之外,一切事件都是有苗头的!

    员工关系管理不到位、企业薪酬竞争力不强、企业文化吸引力不大、资信调查欠缺、合同管理模糊,这些说得可能有点大了。说小点,有时就可能是因为一时的疏忽,比如漏签了一个名、漏盖了一个章、漏办了一次交待、漏办了一次交接……

    法律隐患,会带来法律事件苗头;法律事件苗头,会演化为严重事故。不要到最后一刻才哀叹当初的不小心,小的法律隐患要时时预防!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