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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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工资扣减10%年底发,这样合法吗?

发布者:曾凡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3517人看过

每月工资扣减10%年底发,这样合法吗?

  问:我是深圳一家公司的机器维修工,约定月工资1500元,可是每月公司发给我的工资上都会扣减10%,事实上只能领到1350元。单位扣减工资到年终会一并支付,但是在两种情况下不再支付:(1)员工中途辞职;(2)因工作造成公司损失。请问,公司每月扣押10%的工资到年底再发合法吗?

  劳动法120网(www.laodongfa120.com)首席顾问、劳动法专家曾凡新律师解答: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公司每月扣减10%工资到年终视情况决定支付的做法,既是变相向员工收取风险抵押金,也是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如果员工中途辞职,10%工资便不予支付,是一种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的行为,属克扣工资。如果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单位合法有效的规定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你公司通过事先收取押金的方式保障经济损失的追究同样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

  【特别提示】 疑难解答仅供参考,不构成律师意见,如处理具体法律事务,请咨询有资质的专业律师。(劳动法120网 www.laodongfa12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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