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情况:
原告冯某向被告蔡某、叶某两夫妻购买房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后被告蔡某、叶某拒绝履行合同,并拒绝返还定金。于是,原告委托梁晓达律师代理起诉。
案件争议:
被告蔡某认为叶某没有签字同意卖房且原告知道叶某对卖房一事不知情,故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案件结果:
一审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判令蔡某、叶某双倍返还定金。叶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改判蔡某双倍返还定金。
律师建议:
夫妻一方卖房,另一方是否知情或同意,不会影响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将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最终买方无法取得该房屋的产权。所以,建议买方一定要看清房屋的权利人,要求所有权利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本案,叶某事实上对卖房一事知情并同意的,但原告冯某无法提供证据,所以无法主张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