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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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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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关**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梁晓达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7日|分类:破产清算 |80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点评:

1、关于执行分配异议之诉,先后经历了《民诉法意见》、《执行工作规定》、》《执行程序解释》、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等阶段。对于比例受偿和查封优先,目前按以下原则处理:

(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其它组织的,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

(2)被执行人为法人的,资不抵债,且被执行人、债权人均不申请破产或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普通债权按查封优先处理。

2、关于执行分配异议之诉的裁判方式,广东省采取审判庭径行制定新的执行分配方案的裁判方法,即审判庭在判决文书写明其支持的分配方案,执行庭按该方案予以执行,当事人不得再提出异议。

 

3、对于建设工程的企业来说,不论是挂靠单位,还是被挂靠单位,都需要注意并防范相关的风险,避免被卷入挂靠单位或被挂靠单位的债务纠纷中,造成自身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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