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永远是家长,学校、社会是辅助手段,司法是兜底保障。
中午休息时,接到一们女士的咨询电话,咨询内容是:去年,他与第二任丈夫婚前同居其间,第二任丈夫殴打她的儿子,导致儿子精神和心理受大巨大创伤,抑郁、自杀、有暴力倾向。最近,她也遭到了第二任丈夫的殴打,并且第二任丈夫还向她提出了离婚。她咨询,现在她想告她的丈夫去年打了她儿子,可不可以。
我问她:你在和他同居期间,他即对你儿子有这样的暴行,为什么还和他结婚呢?
答:当时没想那么多。
问:打你儿子,你报警了吗?
答:没有,当时没想报,但有医院治疗记录。
问:你是不是觉得,打你儿子也没那么重要?
答:是。
问到这儿,我什么不想再问了,明显不配为人母的典型。便告诉她,去找别的律师吧,你的案子我接不了。
近年来,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复杂化趋势。究其原因,家庭关爱、教育与引导的缺位是核心根本。这样的家庭,或者类似这样的家庭,这样的家长,孩子能活到成年都是幸运,何谈身心健康,阳光的面对未来。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尚未成型,家庭作为未成年人长期生活,成长的核心场景,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其生活习惯、教育方式,家庭氛围,监护态度直接决定未成年人的性格养成、行为习惯与价值取向。
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家庭是第一根源,其他所有外部教育与治理手段均是家庭教育的补充与兜底,无法替代原生家庭的熏陶与引导。孩子能出生在一个负责任的家庭,真的是命好!
康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