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书山(原文发于天涯博客)
今天是2010年11月29日,上午11点多,和小黄一起开车赶赴洛阳,目的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从郑少高速驱车,大概两个小时赶到洛阳,路上聊了一些关于故意伤害案件目前的疑难问题,比如伤害胎儿是否构成犯罪,未成年人绑架并杀死人质的司法认定,特异体质致人死亡的认定和量刑,时间很快,按照导航我们终于到了地点,发现原来的中级法院已经改成公安局了。咨询后又赶赴洛阳新区,终于在开元大道附件找到了漂亮的新中级法院。
进入法院是从审判庭,门口出示律师证,告知找哪位法官,门口负责安检的小伙子会熟练地操作电脑查到房间号,并非常礼貌地请您到某某层某房间。律师的公文包不用查验。到了审判庭,设有导诉台。一位漂亮的女士正在解答几位当事人的询问。我们看她忙,则是直接询问一位坐在门口的小伙子,他要求我们出示律师证后,熟练地从兜里掏出一个磁卡,朝门上一刷,啪,一个铁门开了,原来进入法官办案区需要通过这种方式进入。找到电梯上了六楼查看门牌号,***,敲门后,里边有人,问:“找谁?”我赶紧说,找*法官,没法说法官的全名,不礼貌,但是也不好说是找*庭长,门开了,一看,是一位比我大的过的资深法官,我准备办理的段某故意伤害案件的一审审判长。
我先做了自我介绍,第一个问题是上诉状是否收到;需要递交二审手续;看卷;
*法官作了一一解释,第一,一审判决书通过嵩县人民法院送达,至今未收到送达回证,也没有收到上诉状,段某是否上诉不能确定,也就不能接收二审律师手续,自然也不能看卷。彼此又聊了几分钟,法官很耐心地记下了我的电话,然后说了一些客气话,我们离开了刑二庭。
问题:
1、一审判决书下达后,被告人不服,除了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表示上诉外,一审律师代写的上诉状是通过看守所提交,还是一身律师在被告人签字后直接送一审承办人?
我办理的刑事案件,只有一次在郑州中原区法院一审宣判后,我会见了被告人,并把他签字的上诉状冒雪送一审承办人,承办人的答复是上诉状只能被告人通过看守所提交,律师不能提交,虽然她收住了上诉状本案也上诉了,但是她提的问题至今让我常思畅想。
2、二审被告人家属另聘律师,一审的上诉状是一身律师写还是二审律师写,并提交。
我的做法是一审负责到是否上诉并负责提起上诉,上诉期满,如果不担任二审辩护人一审终结。
3、二审律师什么时间正式介入?
做法不一,一般是拿到一审判决书,办理律师会见手续,二审律师就可以会见。有的地方要求原件,有的地方不要求。
4、二审律师什么时间看卷?
只有等到二审法官通知了。自己要按案件流程提高警惕。以免二审法官判决书下了,还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