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会见抢劫案件的当事人,再次到郑州第一看守所。
会见中,当事人提出需要送200元,作 为提高生活标准的费用。当然,这些现金是需要从窗口办理手续转交的。而当事人家在南阳,无论如何没有必要让家里人从南阳赶来叫这些钱。而且,一所距离市区还要有单趟30元打的的车费,来回就是60元。这些成本决定了律师代为办理是比较经济和方便的措施。
会见结束后,我和黄律师来到了外边的窗口,发现有五六个人也在等待办理手续。而窗口没有开。窗口贴着,送物的时间是上午9点到11点。看来我们这次下午的交钱不属于办理时间。
敲窗户五六次无人接待。烈日下关押人的家属在不停地抱怨。最终,我们也没有办理成功。
问题是,很多家属都是第一次来这里送物,尤其四外地的早上坐车到的时间已经是下午。让他们在这里等待,似乎是一个很不方便的事情。如果送物窗口的时间更能体现人性化服务,下午安排值班时间,应该会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