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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购房需知!

发布者:云南云子宇靖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314人看过

近年来买房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有为了结婚买房的,也有为了孩子上学买房的,很多人在买房时考虑问题不全,出现很多纠纷,小编提醒你,在买房时应该慎重,这些小问题您就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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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结婚而买房的。男女双方既然选择结婚,我建议是登记在双方名下,选择相互信任。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没有写明各占多少份额,则属于一人一半。一般来说,签订购房合同(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和房东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的乙方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不动产权证才可以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是一个人的名字,那就只能登记在一个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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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房子则要注意烂尾楼。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烂尾楼由于我国是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很多小城市,房子刚正负零的时候开发商就可以拿到预售许可证,开始对外销售了,所以新房子最大的风险就在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发生烂尾楼风险,一旦遇到烂尾楼的情况,情形会很焦灼,在未来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业主会处在维权和等待中。由于大部分购房人无法深入做尽职调查,为了避免买到烂尾楼,所以可以选择大的开发商,风险相对要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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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河景房、海景房则要注意沉降。由于海边河边土质比较疏松,常年土质流动,如果房屋地基工程没有做好,可能会发生严重的沉降,导致整座楼的倾斜,甚至倒塌的危险,所以我们购房人选择购买河景、海景房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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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要谨防销售欺诈很多人都会相信开发商在销售时候的所谓“学区房”、“赠送面积”,这些都只是开发商的一个销售手段,到了交房的时候都无法兑现,或者此学区非彼学区,因为该小区是否学区房是无法提前预知的,是每年由教委重划片区。而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实就是开发商的一个偷面积惯用的伎俩,通过改天井、封闭阳台、加隔层修改规划等方式来将非法面积赠送给购房人,而实际上购房人拿到的面积都是违章建筑,严重些可能会被住房保障部门限制交易,城管部门上门直接拆除。而销售欺诈的诉讼官司尤为难打,毕竟大部分开发商都是口头承诺的方式,且大部分宣传手册都无法被认定为购房合同的一部分,所以不涉及到开发商违约,诉讼会尤为艰难。(身边有朋友就掉进“学区房”陷进,读者们要注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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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警惕。由于在我国主要还是开发商占优势地位,近两年房价上涨,开发商多少采取各种各样的销售策略,来假装房源不够,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刺激购房人抢购,而在这种方式下的购房,大部分业主都是不会认真细看购房合同,均在销售经理的恍惚下,签下了合同。双方一旦发生纠纷,又追悔莫及。这里提几点,签订购房合同时有几个地方需要特别注意:土地使用年限(50年还是70年),房屋性质(住宅还是办公),购房款的总额,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全款、按揭),违约责任的多少,办理产证的时间。如果有耐心,可以把补充协议的条款细看,因为合同正文属于房管局的格式文本,开发商多半无法做什么手脚,全凭在补充协议时做文章,所以给业主挖坑也多半在补充协议上,补充协议对哪一块约定的越多,以后交房的时候房子也更多的会在哪一块出现问题。再补充一点,如果业主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由于按揭贷款的不确定性,所以不能在协议中约定放款时间,如果对此约定过于明确,业主将承担高概率违约的风险。

购房乃人生大事,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特别是新手买房,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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