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品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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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与土地赔偿

发布者:尹品华律师|时间:2017年04月01日|分类:拆迁安置 |628人看过

一、关于土地出让和划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的区别之一为,出让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
二、国有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区别
如上所述,出让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那么拆迁时就补偿来说最大的区别为划拨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出让土地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非住宅房对划拔土地与出让土地在评估上是有区别的,营业用房一般是按住宅房土地价格的60%补偿,工厂或仓库是要按土地使用期限还剩余的年限进行补偿。
住宅房在补偿时不问土地取得的性质,补偿时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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