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品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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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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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者:尹品华律师|时间:2017年04月01日|分类:债权债务 |485人看过

夫妻共同债务是个复杂的问题,下面就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也行你不太明白,也是,这需要律师来帮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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