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振海公司将商铺租赁给赖某经营使用,赖某之前一直按时缴纳租金,后可能因其经营出现问题,在租赁合同期满前几个月拖欠租金,并且人消失,商铺中仍有其物品,没有腾空物品,振海公司及时的与对方联系要求对方结算租金、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并留下微信、短信等催收证据。
经振海公司催告后,赖某仍然不交租金且不办理退租手续、腾空物业,一直占用商铺半年多,无奈,振海公司委托本律师团队要求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腾空物业并交还振海公司,并且支付拖欠的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的支持。
注:本案正式的裁判文书请直接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如下: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b977261e47314f89aee3aaa900f5609f
廖声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