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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

作者:逯见涛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120次举报

公有住房的补偿安置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

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二﹑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终止,给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为:

1.不符合“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条件的,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其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符合“面积标准房屋”条件的,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是否有选择的权利?

实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方式,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

哪些情形下,被拆迁对补偿安置方式没有选择的权利?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哪些情形下被拆迁人应服从异地还房或者选择货币补偿?

政府作为土地储备、建设公用设施的项目以及拆迁后新建房屋性质不适合原地还房的,被拆迁人应服从异地还房或者选择货币补偿。

拆迁以后新建房屋被拆迁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利?

拆迁后原地建有与被拆迁房屋性质相同的商品房的,同等条件下,被拆迁人可以优先购买。

搬迁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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