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描述
原、被告于2021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2021年12月27日登记结婚,2022年4月26日育有一女张某某。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徐XX于2025年向江苏省某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婚生女随其生活、被告承担诉讼费。
二、办案经过
1. ?案件接报?:原告徐XX向江苏省某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法院于2025年8月6日立案。
2. ?初步调查?:法院立案后,对原、被告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争议等案件基本事实开展调查。
3. ?调解与协议达成?:案件进入调解程序,由驻院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明确子女抚养、探望权、财产给付等事项。
4. ?调解书出具?:双方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法院审核后确认协议合法,于2025年8月6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三、判决结果
本案以?民事调解?方式结案,调解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1. 原告徐XX与被告张某某的父亲离婚;
2. 婚生女张某某随原告徐XX生活,被告张某某的父亲支付小孩抚养费;
3. 被告依法享有探望权,原告及其家人需在不影响小孩生活、学习时提供协助;
4. 原告给付被告人民币150000元,于2025年8月20日前履行;
5.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
四、忠告建议
1. ?婚姻矛盾预防?:婚姻中双方应注重沟通,理性处理家庭琐事,避免矛盾积累影响感情。
2. ?协议履行保障?: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应严格履行约定,尤其涉及子女抚养、财产给付等核心事项,需主动履行以维护合法权益。
3. ?法律意识强化?:若婚姻中出现矛盾,可优先选择调解等柔性方式解决,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为后续争议处理提供依据。
江苏家北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