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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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掏空积蓄给子女买房,离婚时配偶能分走一半吗?

作者:李春红律师时间:2026年07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0次举报
2026-07-28

大家好,我是李春红律师。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引发的财产纠纷屡见不鲜。很多父母倾尽毕生积蓄为孩子买房,一旦子女婚姻破裂,往往会痛心疾首地问:“这房子是我买的,他/她凭什么分走一半?”

今天,我就结合《民法典》及最新司法解释,为大家把这笔“买房账”算清楚。

婚前买房:父母出资,通常算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是在子女领结婚证前出资买房,法律对父母的保护相对明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原则上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也就是说,只要没有明确说送给小两口,这房子或这笔首付,就是您子女的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

婚后买房:没留书面证据,大概率被平分
如果是在子女婚后买房,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新规明确,婚后父母出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实务中,很多父母觉得一家人谈钱伤感情,买房时没签任何协议。一旦离婚,哪怕房本只写了您子女的名字,只要拿不出“明确只赠与己方子女”的证据,法院大概率会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是赠与还是借款?“事后反悔”行不通
近年来,很多父母在子女离婚时,突然拿出一张借条,主张当初的购房款是借款,要求子女和配偶共同偿还。但法院对此审查非常严格。
基于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父母为子女买房通常是出于帮扶的善意,属于“赠与”是常态。如果父母主张是借款,必须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如果只有一方子女事后补签的借条,配偶不知情也不认可,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借贷关系,依然会认定为赠与。

李律师实务建议:先小人后君子,才是真保护
为了避免日后对簿公堂、伤了亲情又损失财产,我给各位出资的父母提两点建议:
第一,买房前签好书面协议。无论是赠与还是借款,都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如果是赠与,务必在协议中明确“该笔出资/房产仅赠与己方子女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保留好转账凭证。汇款时最好在银行备注栏写明“仅赠与儿子/女儿个人的购房款”,并妥善保管转账记录。

婚姻需要信任,但也需要法律的边界。如果您正面临此类纠纷,或者准备为子女出资,欢迎随时与我联系,李春红律师帮您提前做好规划,守住您的血汗钱。

李春红律师,联系电话:13603239096;广东知恒(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79 年4月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和平区
  • 执业单位:广东知恒(天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181104476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公司法、继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
广东知恒(天津)律师事务所
11201201811044768 婚姻家庭、公司法、继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