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3年郝XX向郭XX借款现金11万,半年后又向*郭XX借6万;因两家*隔壁两邻,郝XX因工程*欠款*,再次向郭XX借款5万*,并与其子(张XX)共同向*XX写了借条,约定抵押现住的房*,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但约定如果未还款,借款方*付违约利* 息在借款期间内,郭XX一直向*XX主张*款,郝XX2022年*款200元,后*没钱*郭XX再等等,等有**还款。 2023年郝XX因病死亡,郭XX遂向郝家属张XX、张X2及张X3主张*该笔款项,对方*直以没钱*借口,拖欠当事人。 郭XX遂无奈,2023年7月份主动找到律师,咨询情况*后,进行委托处理该案件。该案件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该案件自委托后历时6个月,律师协助当事人郭XX到公安调取对方身份信息、写起诉状、整理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查被告名下资产(包括房产及车辆等信息)、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开庭以及强制执行申请等,确保债务顺利偿还。 判决: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包括偿还本金、逾期利息(逾期利*按照郝XX出具的借条上标注的逾期还款之日起计*,以借款本金*基数按照年**3.35%支*自2013年1月1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诉讼费
胡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