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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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作者:杨红英律师时间:2021年11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5次举报

      司法审判实践中,原告提供转账凭证,即已初步完成了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并非借款,其承担的不仅是抗辩的具体化义务,还负有提交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即,被告抗辩原告的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相当于被告提出了一个新的主张。对于该主张,既要作出具体的合理解释,还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加以证明。如果被告不能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则基于原告已经提交了初步的证据,一般应认定借贷关系已经发生。

律师温馨提示:亲戚、朋友、同学之间相互借钱的现象时有发生,基于对相互关系的信任或者碍于情面,出借人一般不会要求借款人签订书面协议,而是仅保留转凭证、聊天记录等。但为了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还是需要留存借款合同等证明借款合意的证据。对于借款行为已经发生,但缺少借款合同等书面证据时,出借人应及时和借款人协商补充相关材料,以便于发生纠纷时以此主张还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杨红英,女,汉族,1985年11月12日出生,籍贯山西省运城市,2018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现为山西衡霄律师事务所专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运城
  • 执业单位:山西衡霄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40820********56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债权债务、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