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莎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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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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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作者:马莎莎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59次举报


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

  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一般情况下也要交纳物业费。

  值得注意的,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等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经催告后物业公司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此时双方实质上未存在合同关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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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莎莎律师,复旦大学法律硕士。擅长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曾有多年大型房企法务工作经验,及多年建工房产领域执业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10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