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莎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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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房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作者:马莎莎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0次举报


 一、强拆房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二)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三)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二、国家赔偿的请求时间与赔偿方式


  请求时间:


  (一)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三)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四)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方式: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三、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除此之外,各地为了鼓励被征收人在公开签约期限内签约,还会设定各种签约奖、搬迁奖等。


  在实践中,被征收人与征收方争议较大的主要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一些压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的手段包括:将被征收房屋的部分面积认定为违建,以重置成新价作为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压低房屋装修补偿等等,被拆迁人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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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莎莎律师,复旦大学法律硕士。擅长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曾有多年大型房企法务工作经验,及多年建工房产领域执业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10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