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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协议辞退需要赔偿吗?

作者:唐镓星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57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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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补偿的;
2、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劳动者的话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的,一般都是按照劳动者的入职时间而支付,劳动者入职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则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入职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来计算。但是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在工作上有过错而辞退劳动者的话,劳动者则不会有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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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天(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先后为多个公司(包括银行、装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北京浩天(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82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