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保险赔付后司机还应补偿吗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有赔偿不足的部分才由肇事方的司机继续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全责的要赔偿什么
发生交通后,尤其是全责方,都非常关心需要理赔对方那些项目,那么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做一下分享。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类的损失,一类是人伤类的损失。
首先关于财产类的损失,主要是对方车辆的维修费,如果对方是新车且损毁特别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车辆贬值费,如果对方车辆属于营运车辆,还需赔偿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另外就是由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例如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之类的。
其次,如果本次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还需赔偿本次事故造成的伤者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交通费;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涉及到伤残,那么在之前的基础上还需按照伤残等级另外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及住宿费。如果事故造成对方当场死亡,则需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及处理本次事故家属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是抢救后死亡的,那需要在前述的基础上,增加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一般情况下保险并不是无条件无限度的赔付的有着一定的限额,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不足以完全支付赔偿款的,那么当事人还需要具有不足的部分进行补足, 如果出现赔偿纠纷的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