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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原告 XX 出借人,被告 XX 夫妻)

发布者:靳海波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介


自然人 XX 以自有银行信贷资金出借给 XX 男子,双方签订两份借款协议,合计本金 XXX 元,约定高额利息;借款过程中 XX 男子配偶全程参与收款、还款,但未在借款协议签字。出借人起诉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全部本金、利息并承担保全费。被告抗辩原告套取金融贷款转贷、资金流水存在超额还款、案涉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女方无需担责。靳海波律师作为出借人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本案。


二、律师办案方法


1. **证据分层梳理**:整理银行转账、取现凭证、双方对账录音、两份借款协议、后续还款记录,区分 2024 年 12 月前后账目,证明双方已书面确认前期款项结清,案涉欠款为后期单独借款;

2. **法律观点拆分论证**:

(1)针对合同无效:认可套贷转贷导致借贷合同无效,但主张双方对账确认的欠款金额系客观债权结算,合同无效不免除本金返还义务;

(2)针对超额还款抗辩:区分双方多年往来中商业合作、日常往来、借款利息三类转账,剔除与本案无关流水,仅核算案涉借款签订后的还款金额;

(3)针对夫妻共债:提交女方全程参与对账、收款、代为还款的聊天、转账记录,证明女方知晓并参与借贷事实;

3. **诉讼请求调整优化**:当庭调整本金诉求,主动扣除被告后续小额还款,降低法院审理争议点,同步主张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案件难点


1. 核心效力障碍:原告资金全部来源于银行信用贷、信用卡套现,民间借贷协议依法认定无效,被告以此主张全部债权归零;

2. 账目混杂:原被告多年资金往来超 500 万元,被告将全部流水混同主张超额还款,区分借款、合作、日常往来资金难度大;

3. 夫妻共债举证短板:两份借款协议仅有男方签字,无女方书面追认,需依靠间接证据证明女方共同参与借贷;

4. 借款协议倒签:大额借款协议实际签署日期晚于书面载明日期,被告以此否认对账真实性。


四、案件结果


1. 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但采信双方对账确认的欠款总额,扣除被告后续仅 11000 元还款,判决男方返还本金 XXX 元、承担保全费 5000 元;

2. 驳回要求女方共同还款的诉求;

3. 案件受理费 31939 元,仅 88 元由原告承担,剩余 31851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当事人收益**:出借人近 313 万本金债权完整得到法院支持,仅扣除 1.1 万小额还款,保全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承担,仅承担极少诉讼费,大额债权回款权益得到司法确认。


五、案件价值


1. 司法实务参考:明确**套取金融贷款转贷合同无效,但双方对账确认的本金结算金额仍可作为返还依据**,破解同类案件中债务人以合同无效逃债的思路;

2. 代理思路示范:面对多年混杂流水,通过聊天记录、交易背景分类拆分资金,有效反驳 “超额还款” 虚假抗辩;

3. 风险提示:大额借贷务必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仅事后参与转账不足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提前完善债权凭证可规避回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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