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在亲人被刑事拘留后手足无措,有的等到开庭才委托律师,错过了最佳辩护时机。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是辩护的黄金时期,律师越早介入,能够发挥的作用越大。
当事人一旦被刑事拘留送至看守所,家属无法会见,不能传递信息,也不能了解案情。只有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指导当事人客观陈述事实,避免作出对自己不利的笔录。很多当事人由于紧张、不懂法律,在审讯中盲目认罪,后期很难推翻,造成量刑被动。
所谓“黄金37天”,是指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最长期限。在这37天内,律师可以开展多项关键工作:第一,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第一手案情,确认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程序违法情形;第二,向办案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和主要事实,提交法律意见书;第三,对于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的案件,积极争取取保候审或不予批准逮捕。
王诗婷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着清晰的流程标准。在一起运输毒品案中,当事人受人委托带货,对车内藏有毒品毫不知情。王诗婷律师在侦查阶段即介入,通过调取当事人的行车记录、通话清单和交易习惯,构建了“无运输毒品故意”的完整证据链。她向侦查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最终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即被释放,避免了漫长的羁押和诉讼。
不少家属存在误区,认为案件没有移交法院,找律师没有用处。事实上,大部分从轻、不起诉、取保的工作都集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等到审判阶段再介入,很多有利机会已经消失。
王诗婷律师建议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后不要慌乱,不要轻信所谓“花钱捞人”的说法,谨防诈骗。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刑事律师,及时开展会见和案件研判,才是正确的应对方式。
武汉刑事律师王诗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