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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及违约金

作者:张译文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6次举报


第三人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及违约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民法典》(2021.1.1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张译文,辽宁助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辽宁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擅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民事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鞍山
  • 执业单位:辽宁助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320********98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