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9月,被告茆某已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原告姚某借款周转,并签署《借贷合同》一份,其中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逾期利息。违约责任。被告茆某自愿以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房屋作为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并办理了不动产的抵押权登记。该笔借款到期后原告姚某多次向被告茆某主张借款及利息,被告茆某都以各种借口推脱,至今未还款,被告茆某的妻子签署了《保证合同》。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后,徐珵珵律师结合案件的证据情况,对案件认真分析,代理律师在书写诉状、计算本金利息金额、开庭提纲等方面花费了较多时间。在开庭时,代理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成功要回巨额债权。
徐珵珵律师